其他
海易兑申报 | 2024年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
01.
申报条件
(1)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、国(境)外发明专利;(2)以本市地址获得授权;(3)专利为多方共有的,必须是第一权利人申报,且共有权利人均同意申报;无特别声明的,申请人相关信息以发明专利证书所载信息为准。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,不予资助。
02.
支持内容
国内发明专利授权。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,资助 1500 元/件;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,资助 250 元/件。
03.
其他
主管部门:海口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时间:2024-03-05至2024-04-05 23:59:59联系方式:知识产权发展科 65235590、686254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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